Tuesday, December 8, 2009

小小的通告

亲爱的各位,在这里稍微提醒各位。
任何留言或是发表blog都请大家放上自己的名字哦!
像伟彬先生那样就对咯~哈哈
希望大家踊跃一点,不要让它成为少数人的部落格,而是三十三个人的。
ps:那些流动的字,照片,音乐都是本人放的,如果大家不喜欢可以是可以删除掉的。如果对于blogspot操控不熟悉,就问我啦~哈哈
涵上

1 comment:

  1. 就是啦,没户口的去做个用自己名字的户口,然后成为follower,让54的精神发扬光大,放自己就给的笔名可以吧???比翼鸟还是粉笔佬???


    ~比翼鸟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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